51.79亿。
这是携程被罚的钱。没收违法所得16.58亿,罚款35.21亿,退还强扣的储备金1.22亿。
说实话,看到这个数字我第一反应不是"大快人心",是"终于"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携程干了什么?两件事。
第一,逼酒店签独家。你选我的"特牌",流量给你拉满,但不能去别的平台卖房。第二,逼酒店给最低价。你在携程上的价格必须全网最低,我发现你在别处便宜了,我用"调价助手"直接帮你改。
不听话?限流量、摘牌、扣储备金。
讲真,这套打法我看着太眼熟了。很多公司对代理渠道的控制逻辑跟这个几乎一模一样——想卖我的产品?签独家。想拿高佣金?听我的规矩。手握资源的一方,永远有底气说"我的地盘听我的"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但"听我的"不等于合法。
携程跟酒店签的那些独家条款、最低价条款,从合同法角度看,几乎条条都是格式条款——对方提前拟好的、你只能签或不签、没有商量余地的条款。
民法典第497条说得很清楚:不合理地免除己方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,无效。
什么意思呢?你携程自己写好的合同,逼酒店签字,条款还全是对你有利的——这种条款,法律上是可以主张无效的。
但问题是——谁敢?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酒店老板心里清楚:我不签,没流量;没流量,没订单;没订单,关门。这不是自由意志下的合同,是被流量绑架的"同意"。
很多小微企业主来找我的第一句话是"黄律师,这合同太不公平了"。我问他为什么不改,他说"人家不让改,不签就没生意"。
我也说句实话,这种案子我接过不少。合同法给了你武器,但用不用得起,是另一个问题。大平台有法务团队、有流量筹码,你一个单体酒店老板去主张格式条款无效,成本太高了。
所以这次反垄断处罚的真正意义,不在于罚了多少钱——在于它替所有经营者把那句话说了出来:你不能用手里的流量优势,去逼人签不平等的合同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如果你是在平台上经营的商家——不管酒店、餐饮还是零售——记住两条。
一,签之前看清楚格式条款,特别是独家合作、最低价、违约金这三类。签了不代表有效,但不签你连谈判的筹码都没有。
二,已经被绑了就留好证据。聊天记录、邮件、平台规则截图——主张条款无效的时候,这些东西比什么都管用。
法律给你的权利,不用就是废纸。
引用法条
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






